職稱評審:南京市化工工程中級技術資格條件
章 總則
條 資格標準
掌握本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,熟悉本的有關標準、規(guī)范,了解本領域的發(fā)展動態(tài),具有實踐工作經驗;能解決本技術問題,能對自己的工作經驗和技術成果進行理論論述;能夠運用計算機獲取信息,在引進、消化、吸收新技術中創(chuàng)新開展工作。
第二條 適用范圍
本資格條件適用于在我市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化工工程包括有機化工、無機化工、精細化工、橡塑、生物化工、煤化工、石油化工、硅酸鹽、化學礦山、金屬冶煉、化機化儀、化學分析、環(huán)保防腐等科研、設計、生產、質檢、安全、信息、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技術人員。

第二章 申報條件
第三條 、職業(yè)道德要求
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和敬業(yè)精神,任現職期間認真履行聘約,勝任本職工作。正常晉升技術資格的人員,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。破格晉升技術資格的人員,任現職(從業(yè))以來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為“優(yōu)秀”。
任現職(從業(yè))以來,出現如下情況之一,在規(guī)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:
(一)年度考核有“基本合格”或受到警告處分者,當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報。
(二)年度考核有“不合格”或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責任人,受記過以上處分者,當年不得申報,并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。
(三)偽造學歷、資歷、業(yè)績,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,取消當年申報資格,并從下一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。情節(jié)特別嚴重者,取消其現任技術資格。
第四條 學歷、資歷要求
(一)取得國民教育學歷,申報工程師資格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、獲得本或相近中專以上學歷后,從事本技術工作10年以上,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5年以上,獲得本或相近后大學專科以上學歷4年以上。
2、獲得本或相近大學?茖W歷后,從事本技術工作,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以上;或獲得本或相近大學?茖W歷后,在企業(yè)從事本技術工作7年以上,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1年以上。
3、獲得本或相近大學本科學歷后,在企業(yè)從事本技術工作5年以上,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1年以上。
(二)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,可初定工程師資格:
1、獲得本或相近博士研究生學歷(學位)。
2、獲得本或相近碩士研究生學歷(學位)后,從事本技術工作3年以上。
第五條 職稱計算機要求
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獲得計算機大學?埔陨蠈W歷。
(二)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技術資格(水平)考試,成績合格。
(三)取得全國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規(guī)定科目的合格證。
(四)取得省人社廳組織的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。
(五)取得市人社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。
(六)取得《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》或《南京海外留學人才居住證》。
第六條 繼續(xù)教育要求
按照《江蘇省技術人員繼續(xù)教育條列》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實際技術工作需要,參加繼續(xù)教育,達到規(guī)定要求。


地理位置 Location







